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物业维修资金新规“落地”好难
江苏消费网 (2008-02-25) 来源:新华日报
阅读:
“请教各位版友,现在购房按什么标准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在南京一家点击率颇高的网上房地产论坛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则帖子。发帖网友的疑问,正是时下不少购房人关注的问题。

  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从2月1日起,物业维修资金须按面积交存,具体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根据国家的规定,各地需要出台契合当地实际的执行细则,昨天是该政策执行的第19天,记者从省内七大城市了解到,各城市落实细则均还没有出炉,多个城市表示,本月内肯定是来不及出台了。

  政策迟迟不落地,那目前各地的物业维修资金是如何缴存的呢?记者了解到,各城市目前仍沿用老办法。

  南京市现已拟定细则,已报请市政府批准,但在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仍按照过去的办法收缴维修资金,即多层按房价的2%交存,高层和小高层按房价的3%交存。“即便是2月1日之后交付的房屋,也只有老办法可依照。”相关负责人说。盐城市也是执行老办法,即按房价的2%交存。

  苏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苏州全市的建安成本平均值约为2000元/平方米,如按建安成本的5%交存,就是100元,按8%交存,就是160元。这反而可能比先前统一按房价的2%收取费用高了。“我们还要再进行测算,如果按原来的办法收取费用的确要低些,估计将来还是会执行老办法。”

  镇江、扬州、南通、徐州四市,过去就是按面积来交存的。镇江从2001年开始,对7层(含7层)以下住宅收取30元/平方米的维修资金,7层以上住宅收取40元/平方米。扬州普通住宅每平方米收取30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测量,他们认为与国家规定的标准相差不大,所以仍沿用了历史性的做法。至于将来会否变动,“目前不好回答。”徐州市2002年出台的政府81号令中明确,普通住宅按30元/平方米交存,带电梯的高层按45元/平方米交存。该市房管局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士表示,该市的细则“还在研究之中”。南通目前也仍沿用自2002年起的规定,即普通住宅每平方米交存30元,带电梯的高层住宅每平方米交存45元。

  仍然依照老办法,让不少购房人犯难:这笔钱交还是不交?据悉,在南京就已出现了购房人拖延交存的情况。

  春节前记者曾采访一些城市的相关部门,当时大多表态节后会有一个说法。但是,昨日采访时,数位人士言语中却透露难处。为啥一项政策的落地这么难呢?有的人称,各个楼盘的成本不一样,在实际交存时有操作难度,计算会极其复杂。

  “建安成本在不断变化,同样面积的房子,上半年盖的和下半年盖的,人工、材料成本就可能不一样,如何随行就市收取维修资金,我们职能部门在操作时有难度,还要牵涉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平时事务又繁杂,所以一个政策出来后,不是很快就能落地执行的,有一个缓冲的过程。”

  有的则认为,因为要注重政策出台的前后连贯,所以会比较慎重。而各城市的互相观望也是一个原因。  

编辑:小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