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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擅动地方储备粮
江苏消费网 (2008-07-22)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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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储备粮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并且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

  根据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地方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必须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动用:全省或者部分地方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动用省级储备粮;省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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