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推荐新闻 >> 正文

推荐新闻

理发用“消毒毛巾”要额外付费引质疑
江苏消费网 (2011-03-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河北省石家庄市部分理发店推出一种由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消毒毛巾,消费者如果选择使用需按每套两元的标准付费。与广受诟病的消毒餐具收费一样,这一现象引起广泛质疑

  ■本报记者 李 建 文/摄

  “用消毒毛巾,需要您付费。”最近一段时间,河北省石家庄市部分理发店推出一种标称由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消毒毛巾,消费者使用需要按每套两元(含两条毛巾,下同)的标准付费。“提供干净卫生的毛巾是理发店应尽的义务,为何要单独收费?”记者调查发现,与广受诟病的消毒餐具收费一样,这一现象也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质疑。

  现象
  不少理发店推出收费消毒毛巾

  2月20日,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友谊大街、中山路、维明大街和新石中路等地的10家理发店,发现其中6家推出了收费消毒毛巾。

  在维明街一家理发店内,记者看到墙上张贴了一张通知,上面写着:“应广大消费者要求,本店即日起使用一客一用毛巾,从而提高卫生健康标准。每位收费两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店员在征得顾客同意后,从墙角的箱子里拿出一个紫色塑料小包,拆开后拿出两条毛巾,其中一条垫在顾客肩膀上,另一条则用来为顾客擦干头发。记者注意到,该塑料包装袋上印有“消毒毛巾”、“专业杀菌,干净卫生”等字样,还印有消毒公司的厂名厂址和一个手机号码,上面没有标示消毒日期。

  该店店长李女士介绍,消毒毛巾主要用于擦干头发,由专业消毒公司负责消毒。“我们会提前告诉顾客使用这种消毒毛巾要收费,如果顾客不愿意,我们就使用店里自行清洗的免费毛巾。”

  新石中路的一家理发店店主告诉记者,该店在一年前就开始使用收费消毒毛巾了,“店里差不多每天得用100多条毛巾,有时候自己清洗不过来,使用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消毒毛巾,卫生又方便”。该店主还表示,由于收费并不多,大多数顾客都愿意使用消毒毛巾。消毒毛巾用过后顾客不能带走,消毒公司要收回再进行消毒、循环使用。该理发店和消毒公司签有合同,自毛巾送达之日起,3天内要用完,如果没用完,对方负责收回重新消毒。

  记者走访6家使用专业消毒公司消毒毛巾的理发店发现,除中山路一家规模较大的理发店不收费外,其他5家理发店均按每套两元的价格收费。此外记者发现,多数理发店的店员是在未征求顾客意见的情况下使用消毒毛巾,等顾客询问后,再告知其要收费,有的甚至是在顾客结账时才告知。

  调查
  两元的消毒毛巾进价不到1元

  2月28日,记者就理发店收取消毒毛巾费是否合理的问题,随机调查了30位石家庄市市民。约有10%的受访者表示“不在乎这两元钱”,约有1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选专业公司消毒的毛巾,毕竟干净卫生用着放心”,绝大多数受访者则提出质疑,认为“理发店应免费提供消毒毛巾”。“提供干净卫生的毛巾是理发店应尽的义务,怎么还要单独收费?”一位市民这样说。“消毒毛巾的包装看上去不够正规,这种消毒毛巾的卫生状况难以让人放心。”曾经在理发店使用过消毒毛巾的市民高女士说。

  “可循环使用的消毒毛巾即使是要收费,每套收两元合理吗?”市民田女士质疑道。连日来,记者就消毒毛巾的进货价格进行了调查。

  2月28日,记者以某理发店负责人的名义,通过一消毒毛巾包装袋上的电话与石家庄市某消毒公司取得联系。其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为理发店提供的消毒毛巾有两种,质量好一点的每条进货价为0.4元,差一点的每条0.35元。理发店一般用两条装的,每套进货价为0.7元至0.8元。

  该负责人帮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中等规模的理发店每日需用100套消毒毛巾,每套收费两元,扣除大约1元左右的成本,理发店每月从消毒毛巾上获得的利润至少在3000元左右,一年就是3.6万元,利润颇为可观。

 观点
  消毒毛巾收费涉嫌价外加价

  记者了解到,2007年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中规定,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且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美发行业的消毒毛巾收费与餐饮行业的消毒餐具收费行为如出一辙,都是经营者借“优质服务”之名将自己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并从中获利,这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有价外加价之嫌。因为美发费用中已包含了服务设施的消毒费,对消毒毛巾再收费属额外收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柱表示,顾客到理发店接受服务,理发店应该为顾客提供洗发水、毛巾等用于理发的附属用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保障卫生安全,这是一种附随义务。理发店对配套服务项目进行收费是不合理的。

  呼吁
  消毒行业经营行为待规范

  “从目前消毒毛巾的运作情况来看,类似理发店外包毛巾清洗业务的范畴。”2月25日,石家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对于洗涤外包的有关规定比较简单笼统,即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做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然而,什么是“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又由谁来规范、监督这些承洗单位?据介绍,卫生部曾于2002年3月以卫生部令的形式颁布了《消毒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消毒服务。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这一前置审批条件已被取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这意味着开办一家洗涤消毒企业,只需具备营业执照即可。“取消前置审批后,有关部门的事后监督就变得更加重要。”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相关部门可以参照卫生部2002年制定的《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章加强对消毒毛巾的清洗、消毒、包装等环节的卫生监管,以防清洗消毒行业的质量监控出现真空。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