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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3·15”APP开启消费维权新渠道
江苏消费网 (2013-09-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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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浩 文/摄
消费播撒正能量,维权牵手“百家姓”,在电话、网站、微博的基础上,上海市消费者在投诉、咨询时又多了一条手机维权的新渠道。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通“3·15”APP,消费者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下载软件到手机安装,即可实现消费者组织与消费者的双向互动。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告诉记者,消保委紧紧围绕消费者组织“投诉处理”、“消费教育”、“社会监督”三大职能,推出了“3·15”APP的9种功能,深入贯彻“一切为了消费者”教育实践的始终,借力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了消费维权方式。
记者通过扫描上海市消保委提供的二维码,一分钟内便完成了安装。记者看到,主页面显示共有“我要投诉”、“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消费提醒”、“服务指南”、“比较试验”、“消费知识”、“维权声音”等9种功能。记者点击“我要投诉”,便可直接进行投诉登记,并与消保委官方网站直接连通,如实填写表格选项后即生成投诉。
陶爱莲表示,手机已成为消费者必不可少的工具,通过手机直接投诉,可着力解决网络时代投诉渠道适应性的问题。“现阶段手机投诉还不能遍及各年龄群体,我们还将开发更加便利的投诉登记方式”。
清除消费者组织监督市场的“死角”,成为“3·15”APP的重要功能。记者通过“消费体察”和“消费调查”看到,上海市消保委充分发挥该平台的“外脑”功能,实现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并有计划地组织志愿者到商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服务的现场,对商品和服务以及售后等情况进行监督体察,还可派发电子问卷给消费者,梳理研究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比较试验”和“维权声音”将成为上海市消保委发表消保委观点的重要渠道。据介绍,针对消费领域各类侵权事件和典型案例,上海市消保委可通过该平台予以点评,揭示现象本质以及对消费者所造成的伤害。另外,上海市消保委通过该平台及时发布比较试验结果,为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商品和服务提供权威的依据。
“3·15”APP成为上海市消保委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通过“消费知识”和“消费提醒”,上海市消保委可提供商品服务知识,普及消费理念,告知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消费陷阱。利用“服务指南”,实现分行业为消费者服务,通过畅通投诉渠道、公布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进一步扩大“消保委帮您找”的服务范围,消保委推荐的正规搬场、家电维修一目了然。消费者如需相关服务,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客户端获取相应的信息,不仅更便捷,并且能够杜绝“黑搬场”、“李鬼维修”蒙骗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3·15”APP是上海市消保委在更新官方网站、开设官方微博的基础上,推出的为消费者服务的又一创新举措,同时也开辟了消费者组织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模式。对此,陶爱莲表示,“3·15”APP是符合新媒体时代的必需品,更符合消费者的需要。各种消费指南、市场监督信息点对点发送到消费者面前,有利于快速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及时反映消费维权诉求,满足消费者现实需求。“3·15”APP上线后将随时吸纳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版面、提升水平,努力使之成为服务消费者的贴心之“符”、方便消费者的贴身之“盾”。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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