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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物业供热捆绑 逾期不交停热 无理!
江苏消费网 (2013-11-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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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要求供热费和物业费一并收取

 

■本报记者 李洪涛 /

  没有盖公章,也不是正规的公文,仅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签名,就是这样一张A4纸打印的《通知》,却被小区的供热公司、物业公司视为捆绑收费的依据和法宝,并拿着它向全体业主发号施令:不交物业费就不收供热费!严冬之下,为了供热,吉林省德惠市和平小区的大多数业主不得不接受了捆绑收费。然而,仍然有一部分业主,坚决选择不向这种违规收费行为说“不”。

  和平小区是德惠市一个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有1800多户业主。多年来,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于停滞状态,居住环境不好。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德惠市兴达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物业)进驻该小区,负责该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

  91日,在进驻小区近7个月后,兴达物业在小区各居民楼单元门上张贴《通知》,要求业主交纳本年度41日至年底的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60元。让兴达物业没想到的是,小区业主前来交费的并不多,大家抵制收费的理由是对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认为其在卫生、安保、维修等方面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10月中旬,冬季供暖即将开始,小区业主前往负责供热的德惠市和平筑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交采暖费,没想到遇到了麻烦。原来,该公司在收供热费时,附加了一个“必须先交物业费”的条件。很多业主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无果。10月底,开栓供热的时候到了,面对越来越冷的天气,部分业主担心供热受到影响,只好选择接受了捆绑收费。

  11月上旬,德惠市和平筑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处突然贴出《关阀通知》,称供热费和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收费已经得到了德惠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两项费用限定两日内交齐,逾期不交者按总费用的百分之三收取滞纳金。一些拒绝接受捆绑收费的业主对该通知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向本报吉林记者站投诉。

  1115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德惠市和平小区采访时,几名业主正在谈论物业公司强行捆绑收费的事情。业主女士介绍,兴达物业虽然几次扬言要关掉未交物业费业主家的阀门,但一直也没有真正实施。

  谈到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女士说:“小区的物业管理很不到位,安保形同虚设,卫生打扫也不及时,因此我们拒绝按照物业公司单方设定的收费标准交费,希望物业公司就交费标准与业主进行协商。但对方拒绝与业主协商,而是采取强制捆绑供热费的方式来收取物业费,我觉得这太蛮横无理了。”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和平小区附近的德惠市和平筑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处,一名女工作人员迎上来,告知先交物业费,然后才能交供热费。记者询问是哪个部门规定的时,得到的答复是“上面规定的”。

  在兴达物业办公室,其负责人刘海霞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和平小区是一个弃管小区,兴达物业公司今年2月接手进驻,包括卫生清扫、配置安保设施,先后投入上百万元,使小区的治安、卫生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没想到下发收费通知后,许多业主却拒绝交费。“采取捆绑收费的方式,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对于记者提出的供热费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问题,刘海霞没有正面回答。

  在德惠市和平筑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一位姓牟的经理表示,捆绑收费是经过德惠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批准的,不仅有文件,还有物业办主任的签字。随后,牟经理向记者提供了该份文件——一张A4纸打印的《关阀通知》。在该通知上,确实有德惠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韩亚军的签名,还写有“按此通知执行”字样。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德惠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采访。面对记者提出供热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是否合理的问题,韩亚军主任表示“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针对记者调查的情况,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波表示,《关阀通知》属于“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捆绑收费行为严重侵犯了和平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至于兴达物业与业主的物业费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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