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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共享单车企业18日起暂停新增投放
江苏消费网 (2017-08-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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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邱欣怡 记者刘浩)8月18日,上海市交通委向各共享自行车企业下达告知书,要求即日起暂停在上海新增投放车辆,一旦发现,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档案。

  上海市交通委指出,当前共享自行车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激进投放,疏于线下运维管理,造成上海市共享自行车过度投放、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产生共享自行车挤占公共出入口、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破损故障车辆多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共享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

  上海市交通委要求,企业应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特别是对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小区、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重点区域,及时清运违停和积压车辆。如不及时清运,相关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代为清运,所需费用由共享单车企业承担。

  根据告知书,各企业需按照已发布的团体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运营调度,加强停放秩序管理,调运车辆一律不允许投放到规定停放点外,确保停放秩序。而且,企业要及时召回破损、电压不足、故障等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以确保用户车辆正常使用和运营车辆安全。

  对于组织实施上述措施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企业,上海交通部门表示将向社会通报,并限制相关企业在上海投放车辆。

  对于共享单车在上海市的运营,上海市交通委表示,一贯坚持支持发展、规范管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下一步,将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共享单车快速发展带来的无序和不平衡问题,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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