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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向18家企业开出4.57亿元罚单
江苏消费网 (2017-09-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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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对包括湖北宜化集团在内的18家聚氯乙烯树脂(英文简称PVC)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的行为作出处罚。18家涉案企业被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9年以来,对国内企业处罚金额最高的价格垄断案。

  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发改委调查,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由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的涉案企业,先后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召开了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他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PVC作为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被广泛的应用在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领域,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据统计,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3/4,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国家发改委表示,涉案企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涉案企业的行为使PVC售价快速上涨,从而导致了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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