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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消费维权“提灯引路”人
江苏消费网 (2018-05-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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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消保委秘书长李广川自2013年起坚持制作宣传册《市南消费者》,设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指南、投诉曝光台、抽检公示栏、维权小贴士等栏目,内容贴近百姓、服务消费、帮助维权,深受消费者喜爱。

  制作宣传册

  2000年,李广川从部队转业后一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见证了消费维权事业的快速发展,深切体会到消费维权的艰辛与不易。李广川暗下决心,“要为消费维权做‘提灯引路’和‘撑腰打伞’的事”。

  2013年,在市南区市场监管局的支持下,李广川主编制作了宣传册《市南消费者》,每两个月发行一期,设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指南、投诉曝光台、抽检公示栏、维权小贴士等栏目。

  现如今,《市南消费者》已成为消费者离不开的一本宣传册,尤其是社区的老年人,特别关注每期发布的消费警示和商品抽检结果公示栏目。多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的老年人看到宣传册上登载的相关案例之后找到了维权依据,立即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通过依法维权讨回了公道。不少曾经陷入保健品陷阱的老年人,看了防骗知识后,表示不再听信推销人员的忽悠。

  引导诚信自律

  近几年网络销售迅猛发展,不良电商给消费维权带来了许多困难。李广川与消保委工作人员深入商家企业调查,了解他们的生存发展压力,征求意见建议,对消费投诉产生的源头一一进行梳理。调查发现,店家设置的不诚信格式条款、产品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

  经过思索,李广川决定利用宣传册为商家企业搭建一个引导警示学习交流的平台,给商家配上依法经营的“导航仪”,装上诚信自律的“红绿灯”。

  为此,李广川在《市南消费者》宣传册中专门设立了投诉曝光台、案例共享圈儿、商品抽检公示栏等栏目,同时,为了宣传先进典型还设立了“企业风采”和“客服之星”栏目,得到了商家的认可。

  坚守维权阵地

  为了办好宣传册,李广川倾心尽力,既当“搬运工”又当“投递员”。为了拍出满意的照片,李广川随身带着照相机随时抓拍,青岛市南区的大街小巷、商场市场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多年来,李广川以消费维权的独特视角拍摄了大量照片,得到了行家的赞誉和消费者的好评。

  记者询问李广川,为什么始终坚持不放弃?李广川说,《市南消费者》与其他宣传册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接地气儿”,受众多是上了年纪的消费者。“他们大多是不懂网络的老年消费者,《市南消费者》就是送给他们走在消费维权路上的一根拐杖。”李广川说:“只要对消费者有好处,就要坚持把它做好,做到底。”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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