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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就退货”香港行不通 无锡市消委会发布“香港游”四大消费警示
江苏消费网 (2007-07-31) 来源:无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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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周茗芳/报道  随着暑期游高峰到来,大量内地消费者拥向香港旅游购物。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市消委会昨发布四大消费提示,并公布了三大维权热线,提请准备去香港旅游的无锡消费者注意。 

      消费警示一:“不满意就退货”香港行不通

      据介绍,和内地不同,香港市场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很大差别,所以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购物前货比三家,向总代理商查询商品定价,尽量主动选择带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家。另外,“不满意就退货”在香港也并非商家的普遍做法。在香港,有关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主要是由商家和消费者协商达成的,并不像内地通过立法来明确消费者应有的权利。所以,消费者应该将售后服务的内容在交款前向商家咨询及约定,并形成文字条款,双方签字确认,以解除后顾之忧。

      消费警示二:黄金标准不同   买家电注意制式 

      香港市场上的钟表、首饰因为品牌多、规格全、款式新常常受到内地消费者的青睐,但加上关税因素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染指这个市场,在香港购买这类商品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针对该情况,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香港法律规定,出售成色不足的黄金饰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黄金及黄金合金制成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的制品, 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单据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所以,在购买珠宝首饰时,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及钻石或其它宝石的重量、规格、售价、手工费用及佣金等。同时,谨慎购买所谓的世界名表、国际级或顶级饰品。

      另外,对于同样很受欢迎的相机和电器产品,零售价通常为总代理商建议零售价的8折至8.5折,标价过低可能就是“诱饵”,消费者要小心。此外,香港市场的此类部分产品不适合在内地使用,如有的电器产品的制式与内地不同,有的则是说明没有简体中文,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将这些情况询问清楚。

消费警示三:“水货”内地难维修

      香港的“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指的是除各品牌在香港有特约经销商(即总代理)销售外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的产品。香港“水货”售价一般较低,款式也比较新,但售后服务只能由出售商店负责。所以消费者购买的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在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因此, 消费者购买“水货”产品时,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如果不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消费警示四:避入“购物团” 牢记三大维权热线

      香港特别行政区非常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开展了“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推行“正版正货”承诺计划,实行“购物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为保障内地消费者在香港旅游购物的权益,市消费委会提醒消费者应参加国家旅游局许可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避免误入“购物团”。

      香港允许服务业收取小费,大部分酒楼普遍收取10%的服务费,但都没有硬性规定。消费者在就餐时可考虑服务费因素,小费可以视员工的服务酌情而定。但自带海鲜要求烹调,需要支付加工费用,价钱多少应事先问清楚、商量好。

     市消委会同时提醒,若在香港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向香港消委会投诉,香港消委会会优先处理投诉。香港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28070707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29292222  、“优质旅游服务计划”:25081234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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