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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国家机关作庆贺广告 新沂一足浴店被查处
江苏消费网 (2011-11-04)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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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沂市新安镇一足浴会所在开业时,擅自假冒悬挂28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庆祝条幅,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日前被该局处罚7000元并责令其当即改正。

    6月上旬的一天,新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材料,反映新沂新安镇一足浴休闲会所开业庆典悬挂多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庆贺条幅,庆典照片等在户联网上流传,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新沂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实地核查,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发现,该足浴休闲会所举行开业庆典时,的确在该会所的正面悬挂多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祝贺条幅。
 

足浴会所宣传庆贺广告

    于是,新沂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立案展开深入调查,经过对本案涉及的28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一走访,调查结果显示,28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不知情。原来,该足浴休闲会所负责人没有经过28家单位的同意,擅自委托广告单位为其设计、制作28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祝贺其开业的庆祝条幅,并于开业庆典前一天晚悬挂在其所经营足浴休闲会所正面上方,为其准备开业经营宣传造势。

    新沂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第七条“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规定,新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元的处罚。(苗青 王磊)

编辑:黄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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