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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研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细则
江苏消费网 (2013-05-06)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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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研讨会在靖江召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杨卫东和全省各地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来靖实地调研。研讨会提出,本着“少限制、少附加、少干预”原则,确定不会为外村、外地和非农户籍家庭设置注册障碍。
 
    调研组一行来到“靖江市宇靖家庭农场”,了解农场的成立过程以及目前的运营情况。调研组认为,“靖江市宇靖家庭农场”的出现很有典型性,农民意识到“农场”比“农户”对外交往更有利,比合作社更适合自身情况,于是出现“自己找上门”申请注册的局面。在生祠镇,大规模稳定的土地流转项目为家庭农场的形成提供了首要条件,但很多项目并非由本地人经营。“找上门”的外地人能否注册“家庭农场”成了研讨会关注的课题。研讨最后决定不为外村人、外地人和非农户籍家庭设置障碍。
 
    会议还从农场规模、经营范围三方面确定了相关细则。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从事谷物种植的规模应为100亩以上,从事蔬菜、水果、园艺制作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规模应为30亩以上;经营范围必须以种植业为主,可兼以种养结合。杨卫东表示,登记注册是农户取得“法定身份”的象征,江苏省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细则将在近日确定出炉,届时种植大户们的农场除了注册有参考、经营有法定保障外,还能促进省市有关部门为“家庭农场”发展制定多项优惠政策。(赵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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