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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常识

假纳税避限购是条死胡同
江苏消费网 (2012-09-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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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采平
  此轮楼市调控以来,湖北武汉出台了系列限购政策,其中规定外地户籍人士在该市购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武汉市一些楼盘为了鼓动外地户籍人士购房,打出了“代办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幌子,不少购房消费者禁不住诱惑花钱办了假证明,后因造假行为被发现而无法购房,并由此导致财产损失。

●案例
6000元办假纳税证明

  7月19日,湖北省黄石市消费者李冲在武汉保利五月花楼盘看中了一套两居室的住宅,按照武汉限购令的政策规定,李先生作为外地人,购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当时售楼人员向他“承诺”:交6000元就可帮其开一份纳税证明,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则全额返还购房款。李先生于是签了认购书,并交了1万元的购房定金,同时向售楼人员的个人账户打入6000元,作为办理2011年全年个人所得税证明的费用。没想到,当李先生不久后拿着售楼人员提供的纳税证明等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方面指出,其纳税证明有问题,贷款不能批。因为没有贷到款,李先生要求退房,但售楼人员在敷衍他几日后,却不见了踪影。
  无独有偶,8月16日,付女士也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今年3月份,户籍不在武汉的付女士在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湾楼盘看中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咨询购房事宜时,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向她表示,交6000元就可以帮其办一份纳税证明。在售楼人员的鼓动下,付女士交了办纳税证明费6000元及两万元购房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由于付女士的律师朋友当场发现该楼盘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诸多不利于购房者后期维权的条款且不能更改,付女士于是决定放弃购房。但此时,售楼处称购房定金和办纳税证明费用均不能返还。后经过消协组织调解,该售楼处最终同意退还定金和办纳税证明费6000元。“为了把钱讨回来,我前后跑了近两个月,花了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付女士感慨道。
  在半个多月的调查中,记者先后走访了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江岸区、江汉区消费者协会,共收集到类似案例17起,基本上都是楼盘销售人员怂恿外地购房人花钱办假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规避限购政策,最后因造假被发现而无法办理贷款,从而引发投诉。

●调查
售楼人员暗中提示

  连日来,记者先后对武汉市汉阳区、武昌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近10个在售楼盘进行了暗访,以外地购房者身份咨询购房事宜。暗访过程中,不少楼盘的售楼人员提示记者,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话“还可以想想办法”,进而提示可以联系中介代办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武汉市汉阳区观澜郡楼盘,一位售楼人员直言不讳地说,对于外地户籍购房者,可以推荐中介机构协助办理纳税证明。她告诉记者,外地人想在武汉买房,有两种方法可以规避“限购令”:一种是办假纳税证明,有专门的中介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花费大概在4000-6000元不等;另一种是补交一年社保费用,这需要购房人自己联系单位,所花的费用更多,很少人会采用这种方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介办理补缴个税证明的操作方式其实很简单:找一家空壳公司,让购房人变身为公司“员工”,再以其没有纳税需要补缴税款的理由,补缴税款及罚金即可开具证明。空壳公司按每月百元左右的最低额补缴税款,一年合计千元左右,而购房者一般要为此支付6000元的费用。

●回应
发现造假不予登记

  针对办假证明以达到规避限购政策的现象,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核验购房人有关资料,如果发现资料填报虚假,将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该部门多次发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严格执行“限购令”,对于违反规定,未履行告知和审核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
  武汉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称,个税虽然可以补缴,但补缴的时间和金额,通过相关软件系统都能查询明细,因此要查出个税证明是否伪造在技术上并没有困难。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公民社保缴纳记录都是联网的,缴纳信息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很难造假。他提醒广大外地购房者切勿听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刘源波律师提醒购房者,伪造纳税证明等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如果被有关部门查出,买房人不仅会留下失信记录,买房资质也将被取消。另外,很多购房者是交了定金再去办理假纳税证明的,如果因提供伪造材料被发现而无法购房,要退定金及代办费可能还要费一番周折。

●相关政策
上海明年继续限购住房

  随着“上海版”楼市限购令到期时间的临近,外界对于明年限购是否延续的猜测不断。8月2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上海发布”率先表示,根据有关会议精神,明年上海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调控政策,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吴采平/整理)

●他山之石
深圳补缴税也不能买房

  今年3月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发出通知,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才能过户,也就是说非深户补缴税或社保也不能购房。
广州中介办假证取消资质
  2011年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通知表示,如果房地产中介出具虚假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帮助当事人规避限购政策的,将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调控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年度检查时分别给予批评、信用扣分、暂停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资质、取消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资质的处理。 (吴采平/整理)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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