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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与水费捆绑征收合法?合情?合理?
江苏消费网 (2008-02-29)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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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报道 南京近日出招拟将垃圾费和水费捆绑征收,方案最快可能7月就将实施。但相关部门和一些专家却对这个方案表示了担忧——一是捆绑征收没有法律依据,二是操作起来难度大,甚至有殃及池鱼的后果,导致自来水水费征收率降低。

  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应该找出几种方案让市民自行选择,做到两厢情愿。

  潜在问题

  捆绑征收难度大?

  将垃圾费捆绑到自来水费上一起收取,这样做简单方便、效率高,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

  比如自来水水费是用于支付自来水这一产品,而垃圾费是支付保洁服务,属于不同性质的东西,一旦市民对保洁服务不满意,只愿缴水费,那么费用又该怎么收?

  目前很多市民都是通过银行代扣水电费,如果要捆绑垃圾费,那么发票应该是一张还是两张,如果是两张发票,银行就会嫌麻烦,而一张发票,又不是一个经营主体,用户对垃圾费有意见时可能会影响到水费的征收。

  据了解,目前深圳、镇江、苏州等城市都采取了垃圾费与水费捆绑征收的办法,镇江的试行效果最让南京供水部门担忧,原本水费回收率为97%,实施捆绑征收后水费回收率暴跌到40%。

  官司是否会增多?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居民水费2.5元/吨,水价只占1.12元,其余都是代收费用,如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代收费用所占比重超过了50%。不过由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与自来水供应和使用直接相关,代收还情有可原,把垃圾费也捆绑进去则有点说不过去。供水企业与用户签的是供水合同,并无代征垃圾费的约定,突然代征垃圾费属于违反合同,容易引发官司。市容局收费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这方面法律还是空白,也希望通过法制办进行立法,但在上位法没有的前提下直接立法难度极大。

  有关专家也表示,如果垃圾费收不上来就可以捆绑进水费,那么今后城市管理中还有其他费用收不上来时,是否也能捆绑进水费或电费呢?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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