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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竟要求维权业主退房
江苏消费网 (2008-04-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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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开发商欲将小区原来规划的2层会所,改建成一栋25层的商住楼,遭到部分业主的反对。之后——
开发商竟要求维权业主退房
■吴采平
    因反对开发商湖北省武汉市威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宝公司)将小区2层会所改建成一栋25层的商住楼,武汉日月华庭小区购房业主宋敏被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威宝公司让其退房。今年2月18日,宋敏起诉威宝公司,要求对方执行购房合同,履行交房义务,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目前,经当地法院同意,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已介入此纠纷进行调解。
开发商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2006年7月23日,宋敏以每平方米4290元的价格、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日月华庭小区A栋一套商品房,购房款总金额569294元,合同约定2007年12月28日交房。
    2007年6月,一些已购房的业主从当地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得知,威宝公司准备将原来规划建设的小区2层会所改建成一栋25层商住楼,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大家通过各种途径互相告知,很快大部分购房业主均知道了这件事。
    业主宋敏所购买的商品房在日月华庭小区的A栋,站在侧面阳台上,能看到不远处的菱角湖,观景很好。原规划建设的2层会所对A栋观景影响不大,但如果改为一栋高楼,将影响A栋业主观景。因此,当威宝公司人员拿着建楼征求意见书征求业主们意见时,宋敏没有签字同意。
    让宋敏感到意外的是,2007年11月,威宝公司给她下达了一份退房通知,理由是因为业主反对变更规划给开发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此时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2007年12月28日,只剩一个多月了。
    笔者在宋敏的代理律师、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际湘处看到了威宝公司给宋敏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写道:“由于你的行为已造成我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特向你发出通知,解除双方于2006年7月22日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知你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来我司售楼部办理退还购房款等事项。”落款为威宝公司,并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
    宋敏告诉笔者,2006年买房时单价为每平方米4290元,现在同一地段的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8700元以上,如果退房,她的损失太大了。
消协支持业主依法维权
    武汉市消协获悉宋敏的情况后,主动与之联系,表示密切关注消费者的维权行动,反对威宝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联系威宝公司,表示消协愿意提供平台帮助双方从中调解。
    今年1月15日,威宝公司函复武汉市消协,认为其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业主可以依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
    武汉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单方解除合同让业主退房,涉嫌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开发商善待消费者,依法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湖北千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杰接受笔者采访时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在此纠纷中,合同双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因为开发商违约,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不能仅退还购房款给业主,还应当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补偿业主房子增值的正当获利。
    今年2月18日,宋敏将威宝公司诉至法院。在递交给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中,宋敏要求对方执行购房合同,履行交房义务,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3月25日,笔者获悉,经法院同意,武汉市消协已介入此纠纷对双方进行调解。
●相关链接
日月华庭小区36名业主起诉武汉市规划局
    2007年1月9日,武汉市威宝公司向武汉市规划局提交报告,称由于拆迁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要求增加“松森花园”住宅项目(即现在的日月华庭小区)的容积率,从原审批的容积率4.0增加到4.5。此报告得到批准。威宝公司称,将2层会所改建为25层商住楼主要以此为依据,且已根据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补交了土地出让金。
    2007年11月22日,36名业主以规划部门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行政(规划)许可为由,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7年1月作出的提高日月华庭小区容积率的行政许可决定。
    2007年12月24日,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区分局组织业主代表、开发商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对日月华庭小区规划变更一事的意见。
    7位业主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宋敏也在其中。业主代表表示,威宝公司在卖房时,未说明要将会所改建为高楼;买房时,“容积率4.0以内,绿地率38%”已经写入购房合同,不能说变就变。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听证会无果而终。
    今年1月21日,复议机关书面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武汉市规划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确凿、证据充分、程序合法。2月1日,日月华庭小区36名业主就此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武汉市规划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吴采平)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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