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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义乌工商局抽查手机锂电池质量不合格率为54.5%
江苏消费网 (2009-12-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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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讯(方清源  陈旭龙  记者贾  君)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了近期针对该市流通领域手机锂离子电池商品开展的质量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抽样总体合格率为45.5%,不合格率为54.5%。

  据了解,此次质量监测活动开展于今年9月初,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国内1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标称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联想、天语等品牌的11批次手机锂电池商品进行了质量检验。

  此次质量检验内容主要包括电池的20摄氏度放电性能和热冲击试验。20摄氏度放电性能中包0.2C5A放电性能和1C5A放电性能两项指标,其中0.2C5A放电性能直接影响到手机的待机时间,一些手机广告称待机时间长达两个月,但通过此次检测发现,11批次手机锂电池中,该项目检测合格的只有5批次;而1C5A放电性能不合格直接影响到手机的通话时间,造成消费者在手机通话过程中电池迅速放电,使得通话时间大为缩短,11批次手机锂电池中,该项目合格的只有5批次。

  热冲击试验是考核手机锂电池安全性能的一个主要指标,11批次受检商品中该项目不合格的有两批次,占样品总数的18.2%。该项目不合格对于使用该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义乌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朱伟武表示,针对此次质量监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工商机关将对销售不合格手机锂电池的商家进行查处。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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