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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商品不满意要退货,定金能退吗?
江苏消费网 (2013-09-03)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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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张先生在武进区某市场订购了一套2888元的沙发,并付了800元定金。货到后,由于对沙发填充物不满意,张先生想退货,并向商家讨要定金,遭拒后他向12315进行了投诉。消协认为,由于张先生不满意商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属张先生违约,无权要回定金。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总价的20%,商家多收部分应该换给消费者。

投诉:

商品不满意,向商家讨要800元定金遭拒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武进农发区某市场订购了某品牌的沙发,总价2888元,并支付了800元定金。

但是,张先生在收货时发现,沙发内填充物并非自己所想要的,便拒绝收货,并要求商家退回定金800元。

遭到商家拒绝后,当天张先生就向12315进行了投诉。

消协:

消费者违约在先,但定金不得超过总价20%

消协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商家作为卖方在收到定金后,就向消费者张先生送去了商品,并不存在违约情况,而张先生因为不满意沙发内填充物而要求退货,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属张先生违约,因此无权要回定金。

但法律同时也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沙发总价是2888元,定金就不得超过577.6元,对于超过20%以外的,应当返还给张先生。

经调解,商家最终将多收的222.4元退给张先生。

提醒

支付定金要慎重

定金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能退还,消费者在支付定金时一定要考虑清楚。特别是对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都要了解清楚,并在相关合同中写明白。此外,在支付定金时,不要听信商家忽悠,避免上当。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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