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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谨防婚纱摄影“潜规则”致多收费
江苏消费网 (2013-10-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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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楼用数码照相机为顾客拍摄婚纱照,提供的部分数码底片需要额外收取费用,是许多婚纱摄影店的“潜规则”。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消协接到一则关于此潜规则的投诉,消协工作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了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6日,张小姐向广陵消协反映,她和男友到扬州某婚纱影楼去拍婚纱照,在选照片入相册的时候,发现除了入册的照片,还有一些照片拍得也挺好,于是就向影楼提出将底片拷回去的要求,可影楼表示合同上已事先约定了超出入册部分的底片必须按照每张20元购买。但是,张小姐认为,当初影楼工作人员没有向她说明“底片收费”的事项,也未提醒她们认真阅读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对商家收取多余底片费用的做法觉得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认为影楼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经过消协人员的调解,影楼承认当初未履行告知等义务,答应张小姐,可以选择部分照片的底片拷回去。
 
    据了解,消协人员发现大多数影楼都存在入册以外底片另收费的情况,只是不同影楼收费标准不一,少的收取10元/张,多则30元/张。
 
    那么,底片额外收费是不是影楼行业的一种“潜规则”,多拍的照片底片收费的做法究竟合不合理呢?
 
    “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消费者在付费拍照后,取走相片底片时不需要额外付费。”对此,消协人员表示:“在消费者和照相馆没有事前约定的前提下,消费者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底片是合法的,因为消费者既然支付了照相的费用,那么其与照相馆之间,就构成了合同关系,照相馆的服务包括拍相片,这个相片当然也包括底片。如果消费者想要回底片,摄影店向消费者收取价格不等的费用,而这实际上是一种重复收费行为。因此,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而且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广陵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拍摄前,一定要和影楼明确服务内容、底片权属,并签定对双方都有约束效力的规范合同,不要轻易相信影楼的口头承诺。只有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都白纸黑字地写在约定的合同上,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所有收费单据;出现纠纷,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消协、工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朱均旺)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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