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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严禁使用“奥美定”
江苏消费网 (2013-10-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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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近期,个别不具备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违规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奥美定”)冒充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用于医疗美容美体手术,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严禁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美体时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并使用经过批准的合法医疗器械产品。

  由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不能保证医疗美容使用的安全性,2006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全面停止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撤销了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此次发布的《警示》提出,医疗美容机构须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法医疗器械用于医疗美容美体手术。对医疗美容机构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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