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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航班取消旅客滞留香港 投诉后获赔3300元港币
江苏消费网 (2013-12-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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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春燕 本报记者 张文章

  东方航空公司因市场原因取消香港飞福建福州的一趟航班,福州消费者余女士全家不得不滞留香港。近日,经多番交涉,女士最终获得东航3300元港币的赔偿。

  11月中旬,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投诉称,他们一家4口人在出游前早已在携程网预定好119日从香港飞回福州的东方航空公司MU576航班。117日,她接到携程网客服人员通知,称该航班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他们将被改签到11101515分的东航航班。女士十分惊讶,之前她从未接到过东航的电话告知此事,如果改签,他们一家人在香港得多停留,费用增加不说,原定119日回福州的计划也会被打乱。

  为此,女士多次联系东航95530客服热线,想让东航协调119日能乘坐其他航班回福州,但打了好几次均处于“线路忙、请耐心等待”的状态,始终无法联系上东航。最后,女士联系携程网,希望携程网能帮助协调119日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回福州。经过多次沟通后,携程网回复称,可以协调其他航班,但不能保证有机位,如果航班满员了,女士全家人仍将被滞留。由于同行的还有一个3岁及一个5岁的小孩,女士又无法直接联系上东航,在这些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女士全家最终选择先在香港留宿一晚,改乘东航11101515分的MU576航班回福州。

  1112日,女士终于打通了东航的客服热线,当即提出为何无故取消航班的疑问,并提出相应索赔要求。东航工作人员告知女士,119日香港飞福州的MU576航班因为市场原因取消,因而不能赔偿,只能说声抱歉。在女士的强烈要求下,该工作人员给女士做了投诉备案,称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她联系。

  对于东航的说法,女士表示难以理解:“消费者提前付款订了机票,说明合同成立了,结果中途东航说毁约就毁约,毁约了还理直气壮地说不能赔偿。民航相关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东航若不是因不可抗力取消航班,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投诉,记者将该投诉函件转给东方航空公司。

  1119日,东航给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回函称,经调查核实,原定119日香港至福州的MU576航班,早在115日因航班计划调整而取消。东航也已于第一时间通知余女士的机票代理人携程网并表达歉意,同时为余女士改签到1110MU576航班。机票代理人携程网于117日通知到了女士。

  东航承认,在协调后续航班改签办理过程中,因业务咨询信息误解,未能满足余女士提出的其他改签需求,后续服务安排未衔接上。航空公司服务代表已于1115日联系了女士,进一步致歉并说明情况,了解旅客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近日,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反馈称,东航香港营业部工作人员先生已与她取得联系,经协商,东航最终同意赔偿女士一行4人滞留香港产生的住宿费3300元港币。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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