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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烂尾楼不能只想着“搁”和“拆”
江苏消费网 (2015-10-21)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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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引子

  河南郑州的“中原之门”大楼,烂尾3年多,即将被拆除。近年来,多地新建办公楼因中央“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而停工、闲置,甚至被拆除。

  从照片上看,河南郑州的“中原之门”大楼虽然烂尾3年多,但是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已经封顶。在这种情形下,对这栋投资规模近1.8亿元的大楼予以拆除,无疑将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所以,对于近年来多地因中央“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禁令而停工、闲置的新建办公楼,不应当简单予以拆除,而应如专家所建议的,对其进行排查、审核,纳入依法依规处置的轨道,如将其交给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非营利性机构,或者用作市民活动场所之用等等。

  此外还须看到的是,中央有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其实早已有之,但是部分地方部分单位依然我行我素,实施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行为。只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执纪进一步加严,部分地方部分单位迫于政策威力,不敢继续楼堂馆所建设,导致部分楼堂馆所出现烂尾,或者建好之后不敢搬进去办公,建好的楼堂馆所被闲置。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地方新建楼堂馆所出现停工、闲置,实际上是违纪行为造成的浪费。

  而部分地方部分单位之所以胆敢违规新建楼堂馆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实施此类行为的个人成本很低。不少地方处置违规新建楼堂馆所,一般都是叫停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人很少受到处罚。由于个人不用付出任何的代价,这就导致部分地方部分官员不惮于实施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行为,乃至遭遇执纪力度加大,出现新建办公楼停工、僵持、闲置现象。

  正因为如此,对于各地出现的停工、闲置的新建办公楼,一方面应当如专家所建议的,将其改作相关公共服务场所,以尽可能将损失降至最低,另一方面,还有必要对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责任人实施严厉追责,依纪依规对其实施严惩,使其个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此提高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行为的个人成本,在更大程度上遏制新建楼堂馆所行为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避免国家与民众利益遭受损失。 (江西 魏文彪)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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