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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报道追踪:摄影会所关门 法院终判返照片退款付利息
江苏消费网 (2018-08-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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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 王文郁)8月1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支持460余名消费者集体起诉鞍山市铁东区蓝精灵儿童摄影会一案(详见《中国消费者报》12月8日1版《460名预付费消费者诉“退一赔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由蓝精灵摄影会所返还消费者已拍摄照片、退还预付款并给付利息。

  2017年,鞍山市消协收到消费者集体投诉鞍山市铁东区蓝精灵儿童摄影会所(以下简称蓝精灵摄影会所)拍摄场地蓝精灵高端儿童摄影宫殿突然停业,致使所签订的摄影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后经鞍山市消协调解,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人杨某在书面承诺会尽快重新开业履行合同后,又拒绝履行承诺书内容。为此,鞍山市消协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并委托市消协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佐度律师事务所帮助消费者维权。

  464名参加诉讼维权消费者选出5位诉讼代表人,他们共同委托辽宁佐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丽作为诉讼代理人。今年1月,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蓝精灵摄影会所返还消费者已拍摄照片、退还预付款并给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没有支持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的诉求。

  蓝精灵摄影会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这起上诉案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8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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