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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酱油标准出新规 配制酱油将“除名”
江苏消费网 (2018-10-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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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酱油是生活中常见的调味品,日常烹调都离不开它。然而,市场上售卖的酱油产品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无添加、零添加、原酿造等不一而足,令人挑花眼。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以下简称《标准》),该国标将配制酱油从《标准》中移除,并提出不得再以“酱油”为食品名称,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2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是有力抓手。

  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酱油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20个样品中有29个样品不合格,4款甚至不能称之为“酱油”!30个进口酱油,90个国产酱油。其中酿造酱油112个样品,配制酱油8个样品。

  根据生产工艺,酱油可分为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者存在较大不同,酿造酱油是对大豆、小麦等原料经过了微生物发酵,营养物质更丰富,而配制酱油则是用酿造酱油与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调配而成,营养价值相对较低。

  其实,可以通过瓶身的标签来辨别酿造和配制酱油。若酱油标签上的酿造工艺处写的是“高盐稀态”,酿造时间相对较长,而如果写的是“低盐固态”或者“无盐固态”的酱油,则可能是人工高温加热快速发酵而成,质量欠佳。另外,标签上还有一个指标也很重要,那就是“氨基酸态氮”(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含量越高,说明其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浓,质量越好。

  专家指出,消费者选购酱油时,不能盲目根据价格来判断其品质的高低,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来进行选择,侧重关注配料表和营养成分。(黄泽文)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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